电话0512-68121389

      0512-68150943

传真0512-68121389

手机13814879852

邮箱zhengshuojishu@163.com

首页 > 通知公告
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25号公告《关于对税控收款机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公告》
   随着国家对相关产品管理制度的调整,税控收款机已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管理范围,现明确对税控收款机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,将我委2007年第9号公告“税控收款机”相应内容予以删除,但对除税控收款机外的其他种类收款机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。

  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