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:0512-68121389
0512-68150943
传真:0512-68121389
手机:13814879852
获得《目录》中产品认证的生产者、销售者、进口商应当遵守哪些规定?
答:(1)保证提供实施认证工作的必要条件;
(2)保证获得认证的产品持续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则;
(3)保证销售、进口的《目录》中产品为获得认证的产品;
(4)按照规定对获得认证的产品加施认证标志;
(5)不得利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误导消费者;
(6)不得转让、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或者部分出示、部分复印认证证书。
(7)接受地方质检行政部门和CQC的监督检查或跟踪检查;